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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作品著作权登记

音乐作品著作权登记

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、合声进行组合,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均可被保护
市 场 价 
¥1100.00
价  格 
1000.00
服务方向 
普件登记
加急20-30工作日
  • 服务介绍
  • 服务流程
  • 服务材料
  • 服务优势
  • 常见问题
Q
音乐作品包括哪些形式?
A
音乐作品可分为声乐、器乐、戏剧音乐(包括歌剧音乐、舞剧音乐、戏剧配乐等)三类。其中戏剧音乐的音乐部分也含在声乐和器乐中,通常也分别并入声乐和器乐中。
Q
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期是多久?
A
著作权法规定的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期指的是音乐作品的词曲作者、改编、翻译等创作者对其创作的音乐作品享有专有权的保护期限。保护期限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。
Q
哪些作品可以获得版权保护?
A
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。包括:文字作品;口述作品;音乐、 戏剧、 曲艺、舞蹈、杂技艺术作品;美术、建筑作品;摄影作品;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;工程设计图、产品设计图、地图、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;计算机软件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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